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申请高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以建筑行业为例,申请副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参与主持市 (厅)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生产等技术工作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市 (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2)参与主持市 (厅)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工作2项以上,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并得到市 (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
(3)作为发明人,获得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3篇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并实施,或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市 (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工法编写1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5)发表本领域研究论文、著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获省 (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市 (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 (部)级以上规划、勘察、设计一、二等奖,优质工程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工程监理 (项目技术管理)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 (厅)级规划、勘察、设计一等奖,优质工程2项以上、二等奖3项以上或三等奖4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主持省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生产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或参与主持省 (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
高级职称评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要求: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淡化论文数量,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评价。
推广“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等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评审。
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