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获省 (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市 (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 (部)级以上规划、勘察、设计一、二等奖,优质工程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工程监理 (项目技术管理)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 (厅)级规划、勘察、设计一等奖,优质工程2项以上、二等奖3项以上或三等奖4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主持省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生产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或参与主持省 (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
高级职称评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要求: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淡化论文数量,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评价。
推广“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等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评审。
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
高级工程师代理申报的要求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资质要求,二是申报材料和程序的严谨性。首先,代理机构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信誉和资质,例如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代理公司或持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个人。其次,代理机构或个人在进行申报工作时,必须细致熟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高级工程师代理申报的收费通常是根据服务的复杂程度和代理机构或个人的专业水平来确定的。代理机构或个人会根据申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供相应报价。收费标准一般采取线性或阶梯式定价,根据不同阶段或服务内容进行收费。在签署代理合同之前,申请人会与代理机构或个人进行详细的洽谈,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付款方式等细节问题。同时,代理机构或个人也要在收费过程中保持公正、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