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填写机构的全称,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上的名称一致。
机构性质:说明机构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体性质。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
注册地址:填写机构注册登记的地址,应详细到具体的门牌号。
实际地址: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同,需填写实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地址。
成立时间:填写机构依法成立的日期。
联系方式:包括机构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食品检测机构
食品质量检测: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微生物指标等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卫生检测: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毒素等,为食品监管、市场准入等提供技术支撑。
加盖位置
报告封面:CMA 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
其他位置: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特殊情况规定
可以不盖的情形:实验室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 CMA 标志。
不得加盖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 CMA 标志;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 “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或类似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