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正高级工程师 1.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水平; (2)作为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建筑类职称评审是一个公有制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它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评价。对一个人来说,职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现阶段,技术职称是人们领取工资、享受待遇的依据。职称是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主要体现。
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评中高级职称时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后考专业,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也可以破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