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军元器件的质量,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元器件标准。在70年代末期制订的“七专”7905技术协议;80年代初期制定的“七专”8406技术条件。以下统称“七专”(指:专人、专机、专科、专批、专检、专技、专卡或专线)
除了原国防科工委授权的军用元器件质量认证机构外,军工行业也可授权具有认证能力的单位按标准或法规性文件,对元器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以及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鉴定或考核,合格者列入该军工行业合格产品目录。为了区别于由国家授权的质量认证,将军工行业授权的质量认证,称为质量认定,由于军工行业是元器件的用户,所以质量认定也可称为用户认证或第二方认证。
涉密资质企业认证(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认证)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保密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