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为了确保货物品质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质量保函,即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货,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由出口方负责退换或补偿损失;否则,由保证人进行赔付。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
于施工企业而言,在当下的建筑市场环境下,低价中标、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普遍的行业问题,对施工企业造成沉重的资金链压力,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项目施工中断,工人工资拖欠等问题。现金保证金,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中的重要担保形式,曾在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同时,随着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完善,现金保证金也暴露出占用企业大额资金的压力缺陷问题。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保函代替保证金方式,允许施工企业以保函的方式代替缴存工资保证金,并将其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应用于保证金缴存比例制度中,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减少施工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切实为企业减负。
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 -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