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大厦

    联系:刘总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新疆乌鲁木齐工商处罚严重性有多大,一站式咨询企业处罚

    2024-05-19 12:03:01 10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97091 次     店铺编号3522104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壹佰业     专属客服:杨敏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