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商业保函又称担保公司保函,不属于银行信用,出具保函主体为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是担保公司应申请人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开保函出具后,要依据申请人与受益人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履约,如果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
信贷影响:担保公司在开具保函时不会影响投保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但由于本身规模和实力的限制普遍会设置严格的反担保措施,往往要求债务人以其自有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或通过其他担保人等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出具担保的条件。
保函的主体是保函中保证人向受益人所承担责任的条款。其中主要的就是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是保证人责任限度,它通常就是受益人的索偿金额。担保金额不一定是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交易金额或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除非保函中有明确规定,担保金额不因义务的部分履行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