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CMA计量认证外资实验室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cma计量认证需要具有独立的中国法人资格;
2、cma计量认证需要境外投资者具有三年以上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从事相关检验活动的业务经历;
3、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与其申请开展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设备、场地、人员等相关条件;
4、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规定的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5、cma计量认证需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检测机构的认证严格按照省、国家计量认证程序进行。大致可分为以下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材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3.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根据计量认证的评价标准,通过书面审查,委托技术评价小组进行现场验证评价;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