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机构,负责CNAS认可工作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是:
a.执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b.编制认可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可工作的公开文件;
c.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d.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
e.受理认可申请,组织认可评审,签发认可证书,实施认可后续监督;
f.受理认可申诉,处理认可投诉;
g.开展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我国的实验室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CNAS将依据CNAS-CL01:2006 idt ISO/IEC 17025 : 2005《检测和校淮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按照科学、公正与国际通行准则相一致的原则运作中国实验室认可体系。CNAS与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之间互认,既通过我国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在成员国之间得到互认。
CNAS认证的作用意义:
1.表明具备按照相应认可标准开展检测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获得签订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
4.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台格评估机构的认可,多边合作交流;
5.可在认可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标志I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6.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单,提高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