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6.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7.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9.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10.工艺流程图;
11.经办人授权证明;
12.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补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补发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备案凭证》遗失证明;
4.备案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原件
备注: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企业向原备案部门申请补发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补发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号与原凭证一致并注明“补发”字样,发放日期为补发当日。
办理流程
企业请按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http://59.64.82.150/sign_in)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网上预申报(建议用PDF格式上传扫描件),申报通过后方可向市政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电话告知承办人,由承办人进行网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窗口承办人电话通知申请企业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常见一类医疗器械
医用冷敷贴、棉签、创口贴、医用激光胶片、热敏胶片、喷剂敷料、医用隔离面罩
所需材料
注:此处所列材料为法规所要求的的基本材料,因各地政策不同,实际申请时所需材料可能稍有差异,具体情况请以各地区要求为准。
1、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2、风险分析报告
3、产品技术要求
4、产品检验报告
5、临床评价资料
6、产品说明书及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7、生产制造信息
8、证明性文件
9、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