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
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
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进行税务检查;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
9.受聘税务顾问;
10.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
一、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方面产生执业风险的因素
(一)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
(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
(三)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
二、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
一般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办日常税务工作的代理。这些日常税务工作主要指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等一般性涉税事项。 会计业务代理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会计事务的代理。这些会计事务包括会计账簿的设计、会计制度的建立、代理记账等。 税务诉讼代理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诉讼的活动。 税务咨询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税收、财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和进行税收筹划等的服务活动。 三、根据税务代理范畴大小,税务代理可分为单项税务代理和多项税务代理。 单项税务代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只将某一项涉税事宜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只对该项事务行使代理权,不得扩大代理范围。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越过了被代理人的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法律责任,没有被委托人承认的,由代理人承担。 多项税务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将多项税务事项或全部税务事项委托给税务代理人代办的代理。如果是多项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应对被代理人委托的全部事项全权负责,其代理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四、根据税务代理关系持续的时间,税务代理可分为临时税务代理和常年税务代理。 临时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没有建立稳定、长期的代理关系,而是被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临时需要而委托代理人进行某一项或几项税务事宜的代理。这种代理关系,随着该项或该几项税务事项的完成而解除。 常年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就某一项或几项税务事项有长期而固定的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关系随着委托合同规定期限的到期才自然解除。所以常年税务代理又叫做固定税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