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系统,指的是参与卫星广播链路运行的各种设备的整体系统。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它须由节目播控中心、上行地球站、广播卫星、卫星电视接收站和遥测遥控跟踪站五部分组成。
卫星电视作为广播电视新的传输手段,是有线、无线手段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有利于解决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卫星电视产业将为带动我国信息产业链迅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目前,已投入市场使用的卫星电视直播系统主要有日本BS卫星系统、英国OPTUS卫星系统、法国的TDF卫星系统、德国的TV-SAT系统和美国的USDBS系统等。我国即将发射的直播星中星9号是中国颗具有抗干扰扰能力通信卫星,设计寿命15年,装载有22路KU频段大功率转发器,可广泛用于广播、直播和通信业务,这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卫星电视的发展。
目前,通过卫星收看数字电视的观众有数千万,如此巨大的市场,各国卫星业务的运营商纷纷寻找新的发展方向,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和增加新的商机。技术的日趋成熟,使得卫星电视直播业务进入了商业化阶段,世界许多大公司争先恐后地进入卫星数字电视直播、卫星数字音频广播和多媒体卫星通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