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来杂质污染: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系统和机器外壳封闭不严,灰尘、沙砾浸入油中;也容易被各种机械杂质弄脏,如金属屑末、灰尘、沙砾、纤维物质等。
吸水:机械设备的润滑系统、液压传动系统或水冷却装置不够严密,使水流入油中。空气中的水分也能被油吸收,其吸水性随油温升高而增大。
热分解:当油和机械设备在高温下接触时,油会发生热分解,产生胶质和焦碳,导致油失去使用价值。
氧化: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化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空气的氧化作用,氧化会生成一些有害物质,如酸类、胶质、沥青等,使油颜色变暗,黏度增加,酸值增大,进一步会出现沉淀状的污泥。
被燃料油稀释:该类废油主要指内燃机润滑油,由于部分燃料油没有完全燃烧而渗入到润滑油中,使润滑油失去原有的润滑特性。
一般要求
1、 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GB 17145 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
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 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
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 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 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处置。
美国各州也有各自的废油管理办法及废油回收政策。有16个州基于美国石油学会制定了法规和相应的政策,包括危险废物/非危险废物的分类、废油回收基金、州政府的职权、油品零售业务的要求、回收商和再生商的标准要求等方面。有12个州有其废油处理方面独特的法律;8个州有正式的废油回收计划;32个州有由政府人员运作的回收中心;30个州有私营公司运作的回收中心;19个州要求定期汇报回收废油的数量及去向。有些政策要求对回收中心实行认证制度,确保废油得到有效的集中回收、合理处置及循环再利用。例如,加州设有《废油回收加强法》,由“加州综合废弃物管理局”来落实监督和实施。目前加州有2500个回收中心由私营单位运作,2500个中心则由政府运作,制定多项废油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