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技术转移可找雅谷网,雅谷网,专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现已上线,欢迎您的关注。下面介绍一下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政策:
1、对扬州市企业引进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利用扬州市创新券予以奖励,可直接申领20万元额度创新券,并享受优先兑换。
2、对扬州市企业参加以技术需求为导向,扬州市举办的各类技术需求竞价、需求拍卖和需求竞赛等专项竞争性技术转移活动并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在符合当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要求的条件下,三年内可直接申请获得立项支持(可以达到100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
3、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提供的扬州市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经审核入库后,按每条100元予以奖励。
4、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为扬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移转化成果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予以奖补,单个合同奖励10万元。
5、对技术经纪人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予以奖补,单个合同奖励10万元。
同时,办法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等概念进行了解释。此外,实行技术经纪人积分制,提供有效企业技术需求每个计5分;促成技术合同交易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每万元计1分。每年对当年积分累计排名前十的技术经纪人进行表彰,授予“扬州市技术经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奖金奖励。每年依据所拥有的技术经纪人当年积分累计的总分排名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表彰,授予“扬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荣誉称号,并给予奖金奖励。
申请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引进成果转移转化的:
按照扬州市创新券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申请和兑现。
(二)提供企业有效技术需求的:
1、《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表》1份;
2、技术转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备案入库凭证各1份;
3、技术经纪人挂靠技术转移机构证明复印件1份;
4、企业技术需求审核入库凭证1份。
(三)促成技术合同成交的:
1、《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表》1份;
2、技术转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备案入库凭证各1份;
3、技术经纪人挂靠技术转移机构证明复印件1份;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凭证1份;
6、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或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收取佣金发票;
8、技术合同交易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各1份。
技术转移奖励资金每年由技术转移机构统一申报,经审核、公示、批准等程序后,奖励资金拨付至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应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挂靠的技术经纪人。
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政策咨询:133391057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