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
2、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8d。
3、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菏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4、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 点; 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l%,且不少于3 点。
5、检验墩直径与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强夯置换分为:①单点夯击置换形成独立的墩置换体形式;②足够间距的群点置换,形成有序排列的群墩复合地基的置换形式;③密集布置的群点夯击,形成整体置换的形式等三类。单点夯击的置换体深度一般为5~7m,深者8.5m;整体式置换的深度,一般不会超过单点夯击置换的深度,在淤泥中挤淤置换的深度一般为6m,深10m(采用特殊工艺)。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进行试夯,选定夯锤重量、底面直径和落距,以便确定后下沉量及相应的少夯实遍数和总下沉量等施工参数。试夯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必须到达设计要求。
2.基坑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开挖时,基坑每边比设计宽度加宽不宜小于0.3米,以便于夯实工作的进行,基坑边坡适度放缓。夯实前,基坑底面应高出设计标高,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加50至100毫米。夯实完毕,将基坑表面拍实至设计标高。
3.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包括检查夯锤重和落距,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查,检查夯坑位置,按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夯的夯沉量等,对各项施工参数、施工过程实施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
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 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 倍;
3) 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规定值:
当单击夯击能小于400kN·m 时为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6000kN·m 时为l00mm;当单击夯击能大于6000kN·m 时为200mm;
4)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5) 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