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客户给我们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应根据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单位(我们的客户即前一手)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根据贴现凭证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应根据银行的收款回单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优点: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银行会计部门对银行信贷部门审查的内容进行复核,并审查汇票盖印及压印金额是否真实有效。审查无误后,按规定计算并在贴现凭证上填写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
其中:
贴现率——是国家规定的月贴现率;
贴现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贴现单位实得贴现金额则等于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用公式表示为: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应付贴现利息
银行会计部门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账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账户。
贴现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