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全国调试

    联系:安仪殡葬国际服务

    手机:

    小程序

    深圳跨国遗体接送车,全心全意为丧户家属排忧解难

    2024-04-16 09:59:01 220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项目标准公示

    《意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各地清理后重新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要向社会公布。

    《意见》指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210878 次     店铺编号3508350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壹佰业     专属客服:杨宇    

    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