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禄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杭州代理记账,杭州工商服务,杭州知识产权申请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浙江中禄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网新大厦
  • 联系: 林经理
  • 手机: 13165989359
  • 一键开店

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019-10-28 09:25:40  848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析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提示】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管理和控制的机

构。

(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

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