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抢救途中乱加价怎么办
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
根据《通知》,从5月1日起,救护车的收费标准统一为:3公里及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这项价格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无论城区或者郊区,无论是120还是999,都执行同一标准。《通知》要求,救护车辆必须安装计价器,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费。
救护车车内项目不得加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近日对《通知》进行了细化解读,所谓的“计价里程”,是按照从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来计算,将有效地避免“救护车空驶时还在收费”问题。以下几种情况的收费,今后也将合理规范:如果一辆救护车同时接送两名及以上的患者,将按照患者人数平均分担救护车的使用费;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自身原因,拒绝使用已经到达现场的救护车,需要缴纳50元救护车使用费;如果遇到救护车将人送到一家医院,可没法救治,还得去第二家医院,也就是患者未下车就转其他医院,则按照同一辆车的终实际里程计算,50元的起步价只能收取一次。
救护车抢救途中乱加价先忍一忍,保留好证据。救护车乱加价事后及时向当地的工商局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遇到救护车乱加价也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物价局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价格问题,市民可拨打12358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