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深圳外商代表处的名称在中国,政府对代表处名称有规定,代表处的名称格式为:外国企业所在地区或国家名称+外国企业名称+深圳代表处; 深圳外商代表处注册的资本要求外商代表处是业务联络机构,不是法人实体,因此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深圳外商代表处注册所需资料
1. 境外方面:
1) 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
2) 总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二份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 的,须提交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认证的文件,并分别经中国港澳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 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
3) 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