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9月13日发布《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办法》还提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集群培育工作。